美文日 - 美文欣赏阅读,用心与您分享。

首页范文写作正文

《孔乙己》读后感

读后感2023-06-14 09:43:43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1

  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个性化、典型化。刻画典型的人物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反应社会生活。

  小说的人物有一个复杂、立体性格,并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

  散文写人也生动,栩栩如生,但散文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抒情。可以说人物是作者抒情的载体。一般写人就某一方面进行描写,然后抒情议论,所以人物性格比较单一。

  《社戏》、《孔乙己》同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很多人把《社戏》当作散文来读是很有道理的。《社戏》不但写了很多美的意境,有很多抒情成分,写的人物的特点也比较单一,双喜、六一公公、阿发等,他们都善良、好客、淳朴,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作者理想的社会所应具有的人际关系。

  鲁迅先生成功塑造的孔乙己这一艺术形象,丝毫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短篇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国的文学主张要有含蓄、深刻的内涵,这是有传统的。仅从文字的外表来理解孔乙己的形象未免太肤浅了,不少人初看孔乙己,觉得发笑,阿Q也是如此。如果你再看变得凝重起来,说明你懂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懂了鲁迅先生。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分析如下:

  脱不下那身长衫。很多人都解读为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内心可能暗笑他的愚昧、迂腐,那是站在短衣帮的角度思考,或者立场不坚定,能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人的角度而说的。如果是还有也如孔乙己一样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来看,就会肃然起敬!孔乙己是再穷也不放弃追求高贵的灵魂。

  孔乙己的善良,不拖赖账,还教我认字等说明他在骨子底里还保留了知识分子该有品性,甚至是再穷也想着帮助他人的济世情怀。

  写得一手好字,最少说明他不是白读书,有一技之长!这就是普通知识分子,普天之下普通的知识分子居多,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从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中我们知道:他们很穷。孔乙己不只是穷,而且是没有任何地位,是任何人都可以嘲笑的对象。

  一个社会的强盛与否、活力如何,要看知识分子的生活如何。请社会善待知识分子,包括普通的知识分子,这是鲁迅的呐喊!

  偷书的描写,其实不仅在于“偷”与“窃”表述上的转换,孔乙己的理屈词穷的表现,正好说明了知识分子的“直”,有点坦荡荡的味道,但我们仔细一想,他说偷书不能算偷,为什么?只有一种解释,穷困的他无法得到这些好书,只能偷着来看。偷是为了肉体享受,偷书是精神享受,两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的有钱人怎么样呢?一个“踱”字够了,这不是真正知识分子该有的修为!丁举人打折孔乙己的腿,他更不是读圣贤书该有的品德。兼济天下为己任宗旨呢?读书人!

  真正的君子在哪呢?孔乙己说:“君子固穷”。好一个“君子固穷”!一个没落的社会就是一个君子固穷的社会,这也是鲁迅所要表达的意思。

  “排”字有在穷人面前炫耀、显摆的心理,我认为更多的是孔乙己证实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存在感,甚至是有点优越感。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追求,越是别人不在乎他的人就越有这种追求,孔乙己就是如此心理,有点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通过各种搞怪来吸引别人。

  “摸”字写出了孔乙己的窘迫的境地,这时他彻底丧失了锐气,甚至连生活的勇气也一并丧失,是穷途末路了。

  “大约”强调社会上没人关心孔乙己,死当然也没人确切地知道,所以是大约,也与文章开头部分众人的取笑,孔乙己名字的由来相照应,都是因为孔乙己地位低下,没人重视。

  “的确”表达了孔乙己的死是必然,而且一定是没人知道的悲惨地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表述,讲的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所隐含的不同内容,一是社会冷漠,一是孔乙己悲惨地死是必然。这种结尾发人深思。这就是《呐喊》的写作意图。

《孔乙己》读后感2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3

  近日,浙江绍兴邮友方建新寄来鲁迅作品《孔乙己》纪念封1枚,此封为宣扬鲁迅作品、传承鲁迅精神而印制的。封的左下方印有咸亨酒店的门面和穿着长衫的孔乙己手端酒碗,另一只手抓着碗里茴香豆的情景。右上角盖有彩色邮资机戳,下边的纪念邮戳也是孔乙己手端酒和抓茴香豆的画面,三者图案十分巧合。记得我上中学时曾读过此文。为了加深印象,特又从书柜中找出鲁迅的作品《呐喊》一书,再次重温《孔乙己》这篇文章。

  《孔乙己》是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写于1919年3月,同年4月发表在《新青年》月刊,后编入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篇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社会的病态。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及封建教育的檄文。小说以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通过外貌、动作、语言等方面的描写,形象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冷淡、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小说从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含蓄地说明他显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唯一的”说明他和酒店里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有距离。身份特殊。预示着他悲剧命运的必然发生。肖像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刻画出一个贫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对比,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服饰的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说明孔乙己已很穷,只此一件长衫。他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他们信奉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孔乙己不能进学,穷酸迂腐,抱残守缺,好喝懒做,这就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对人物动作,生态的描写,显示了孔乙己心地善良。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排出九文大钱”表示他不会欠酒店钱。自己是规矩人,同时也想在“短衣帮”面前炫耀一下。

  孔乙己唯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伴的十九个铜钱。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而又可笑可伶的多余人。孔乙己虽未曾进学,却具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他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却沾沾自喜,并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用“四书”“五经”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因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也自视清高,从而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

  语言描写表现是迂腐的。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再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他迂腐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人物。

  鲁迅的这篇《孔乙己》一文,一方面在于写出孔乙己这个人物,另一方面,更是用一种黑色幽默的笔法来描述这一平常而不忍目睹的赤裸惨剧。

《孔乙己》读后感4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孔乙己》读后感5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读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借书中的人物和观点来反思自身。首先从那些嘲笑孔乙己的人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一些缺点,人们总是会去瞧不起有点理想但却没有任何成就的人,也总是会以自己固有的偏见去看别人,常常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觉得别人的死和自己都没有关系。而我们既然读了这本书,看到了这些人,就要避免成为这样的人。再从孔乙己身上,我觉得以现在的观点看,导致孔乙己的悲剧最大的原因(除去时代的影响)是他的好吃懒做,自认为自己有本事所以不想去做体力工作。而我们一定要避免这种想法,一直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也要能做一些简单无趣的工作,不要“低不就高不成”,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一定是能做好小事的人,要记得月亮与六便士同样重要!

《孔乙己》读后感6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后感7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

  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

  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

  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

  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

  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

  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

  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

  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

  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

  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

  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

  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

  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

  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

  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

  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

  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

  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

  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

  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

  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

  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

  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

  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

  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

  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后感小学生精选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