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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代办委托书4篇

委托书2024-07-11 20:31:10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说明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在许多事务中都可能会用到委托书,那要怎么写好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办委托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办委托书 篇1

  甲方(委托人): 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 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车辆型号:____________,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双方确定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现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车代上牌手续及领取相关证明,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约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上述车辆的下列事项(要求代理的打”v”,不需要代理的打”x”):

  1. 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口

  2. 代办购置税 口

  3. 代办保险 口

  二,委托涉及费用:办理上牌手续及领取相关证照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有关该车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备注: )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贰佰元整劳务费。(备注: ) 三,特别声明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应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如因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牌证部门或厂家特殊原因导致延迟入户的,不属乙方责任.

  3.在代办理过程中,甲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有财产的安全.

  4.在代办过程中,甲方所购车辆由甲方自行负责驾驶,如因特殊情况甲方需委托乙方职员代为驾驶车辆的,甲方有义务督促乙方职员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意外,乙方在保险公司赔付以后对保险金额以外部分承担责任,并有义务对车辆损坏部分负责维修,如非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负担责任.

  5.乙方代办上述车辆上牌及有关证照的申领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应一同前往办理有关业务.(注:个性车牌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日后由甲方自领)

  6.在代办上述事项时,如有关部门要求车主本人亲自到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造成委托事项拖延办理,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乙方有权不退回所收的劳务费用.

  2.因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委托业务无法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不可抗拒力一方应尽早通知对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对方的损失减到最低。

  六,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代办委托书 篇2

  xxx公安分局 :

  兹委托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作为代理人,前往贵单位办理本人(姓名xx,性别xx,身份证号xxxxx)无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恳请贵单位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人: xxx

  年月日

代办委托书 篇3

  本人因XX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特委托XX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委托人:XXX

  20xx年X月X日

代办委托书 篇4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报送登记文件□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其他事项:

  代表或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前划“√”)

  1.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

  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意事项:

  1、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

  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是机构代表或雇员。

  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是机构代表或雇员。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

  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

  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3)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加盖本企业公章。

  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或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手续的代表或代理人,应粘贴本人代表证或雇员证复印件。

  5、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