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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官自我鉴定4篇

自我鉴定2023-11-03 14:28:12

  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对自己的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自我总结,写自我鉴定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自我,因此好好准备一份自我鉴定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官自我鉴定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官自我鉴定 篇1

  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现已结束,通过在校集中培训和校外培训两个阶段的学习,我增强了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矗通过培训,提高了司法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技能。现就一年的培训作自我鉴定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具备了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通过学习,我坚定了政治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的理念,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技能。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和诉讼调解等职业能力上有了较好地掌握,具备法官应有基本能力;为下一步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充实了理论基础。

  在培训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在立案庭培训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培训,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培训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培训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培训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培训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自我鉴定 篇2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1983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1992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1997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xx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二、坚持“排解为主,保护为重”的方针,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1986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99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xx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xx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三、坚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1987年11月,成 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记录、案卷装订等5个大项100余个小项。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采取聘任执法监督员、建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度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999年,成立了执行庭,结束了案件由各审判庭自审自执的局面。20xx年,为体现执行工作具有裁判性和行政性的双重特点,撤销了执行庭,新组建了执行工作局,接受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工作局的双重领导。多年来,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及时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999年,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随后,县委也转发了我院贯彻实施中央文件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执行工作中,

  一是从关系法院执法形象的高度,坚持把执行工作摆到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定期分析研究执行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内部管理,推行案件到人、责任到人,执行款物由专人管理兑付、账钱分离,案件流程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大胆采用拘留、查封、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了执行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近年来,每年新收执行案件80件左右,案件执行率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了收结案件的动态良性循环。

  六、加强物质装备、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20年来,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搞好办公楼建设。

  二是先后争取资金近百万元,购置了必要的工作用车和更新了办公设备。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全院28名干警中,有女干警7人,占25%;有党员23人,占82.14%;大专以上学历27人,占96.42%(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人,大学本科20人,专科5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15人,占53.57%。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施行。1998年,进行了首次法官等级评定。现有15名法官中,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3~5级法官14名。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5个。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端正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院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领导班子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和团结干事型的领导班子。

  院党支部按照党组织“五好”、党员“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创新,司法为民”为主题,加强党支 部建设。20xx年2~7月,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制度等,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正司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支部还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工作,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法官自我鉴定 篇3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培训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培训,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培训生,大学生顶岗培训周记,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培训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培训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培训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培训,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学前教育毕业论文,可以原谅你,大学生面试问题,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培训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培训,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法官自我鉴定 篇4

  法官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人格的自我超越,让这种自我超越与法官的职业生命相伴相长,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相伴相生,最终把法官的美德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

  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做好这些,个人的良好品行,操守,是第一要素。只有心灵洁净,才能公正执法,这是做好法官工作的第一要素。自己都不能尊重法律,做一个有操守的人,怎么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同时,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法官要用绝对的冷静和适度的沉默诠释法律,让法律在冷静和沉默中生根发芽而成为公众意识。法官的冷静是一种超人的智慧,是一种自信的风度,是一种为人厚重的美德。面对繁乱的纷争,面对社会的压力,面对神圣的法律,冷静的沉默是对个案深层次的理性思考。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公正是法官的道德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

  法官应宅心仁厚,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公共秩序。

  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总之,我的感悟是如下: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必须做到忠诚,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忠诚,始终把忠诚写在人生信念的旗帜上,融入肩负的反腐倡廉使命中。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著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他认为,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言,体育活动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坚定信念,一要加强学习。“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源。”离开了学习,理论学习将难以提高,思想境界将难以提升,忠诚可靠更无从谈起。要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学以增智、学以养德。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二是讲政治。政治立场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胸怀全局,自觉维护全局,三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意志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守纪、做好表率、接受监督。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做到不自行其是、不口是心非、不阳奉阴违。

  二、以激情成就事业。“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很多,而首要的因素就是激情”。保持激情,一要勇于担当,激情的源泉在于责任,反腐倡廉之路并非担途,必然会经历风雨、遭遇阻力。要强化“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意识,弘扬“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精神,保持“善谋善为、亲力亲为”的活力,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坚决克服怕担风险、明哲保身的庸俗习气,坚决克服不顾大局只顾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克服被动应付、办事拖拉的懒散作风。二要关于创新。激情的表现在于创新。只有为断创新,事业才能向前推进。创新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到“三破三”:破除得过且过的思想,树立奋发有为的观念;破除按部就班的思想,树立敢为人先的观念;破除小进则满的思想,树立永不停步的观念。三要敢于碰硬。树立惩治糜烂,是党民所向、民心所盼、职责所系。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格,更能检验出一个人忠诚。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保持惩治糜烂的强劲势头,与糜烂分子作坚决斗争。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创新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办案实效。从群众反映的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以修身砺炼正气。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糜烂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的严峻考验。一些糜烂分子为了逃避惩处,往往把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拉拢的对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修身养性,砺炼浩然正气。一要保持平常尽。在物欲横流、诱惑众多的社会里,要正确看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牢牢把握自己,绝不能因为个人的一些想法暂时得不到满足,就怨天忧人、心态失衡。平常心来自于正确的比较。只有多想想组织的要求,比比自己的作为;多想想群众的期待,比比自己的贡献;多想想他人的优点,比比自己的差距,才能平衡心态,找准定位,坚守忠诚。二要保持敬畏心。“心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不出大格。”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所敬畏,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所敬畏,才能在干工作时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三要保持廉洁心。忠诚,除了要体现在激情干事中,还要表现在干净干事上。任何一个人,不管其职务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如果不注意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就容易迷失方向、丧失忠诚、走向背叛,最终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守精神家园,保持党性纯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绝不能把党性当儿戏、以原则做交易、拿权力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