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两个字,在现代汉语中已成为一个词汇,意思非常明白,但在古汉语中,用青、红两色线绣称之为“文”,用红、白两色线绣称之为“章”。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向生活致敬的唯美文章,希望有所帮助!
下班晚归途中,我又看见了那位双手没有手指的拾荒者,永远佝偻着背,背上是一个鼓鼓的袋子,左右手手腕各提一个袋子,面有菜色,看上去有些苍老憔悴,嘴上的胡须总是很干净。至于每次他所穿的衣服,看起来都很老旧,而且有些不合身。脚上则是一双运动鞋,看上去应该是他捡来的,或者是哪位好心人赠送的。
他的生活看起来,和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差别只是在于满足的层次和起点。可能他也心有不甘,但面对现实,一种无奈只会萌生更多无奈。没有能力,你就不配拥有明天。因而,知足是生活赠与那些懂得生活的人的快乐。
路灯下,昏暗的灯光照出了他身体的轮廓,虽然瘦小,但在这个陌生的.黑夜里,我是唯一那个打心里尊敬他的人。他半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捡拾水果摊老板扔掉的水果,他没有看见我,正如我看不见自己一样。我停在自行车上,想着他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
事实上,我并没有同情他,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我只能以自己孤高的灵魂向他致敬。我之所以尊敬他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了十根手指头,而是因为我觉得他在命运的捉弄下,依然能保持原有的自己,不降低姿态,向他人伸手乞讨。
去年冬天,我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位住在天桥下的流浪汉,头发蓬松,满脸污秽,衣服破烂,但他的一个小举动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拿着一支笔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由于有段距离,我只能看见他握笔的手,在自己的精神领域,畅快的刻画着。我不知道在那支笔下,什么样的文字会跳动?我也不知道,谁会在那个寒风彻骨的夜晚,继续他的文字?我慢慢将目光挪开,明亮的夜灯光芒四射,我像个懦夫一样,向黑夜逃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生活?
与那位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相比,天桥下的流浪汉在某一瞬间赢得了我的尊重。他们的故事,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愿参与。我想弄明白的是,衣服的整洁和灵魂的纯洁,谁能更好的锻造一颗坚强的心。
时常在大街上能看见一些衣着肮脏,满身臭气的流浪汉。有的是精神上有疾病的,有的是好吃懒做的,他们的年纪都不大,而且四肢健全,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会选择在垃圾堆捡吃的呢?借用外婆的一句话:有手有脚,干什么不行?我时常和别人开玩笑,如果有一天我讨饭,到了你家,你可要多给我点剩菜剩饭。其实那真的是一个玩笑,生活中我虽然我有些邋遢,但我的灵魂某个部分,一直保持最原始的样子。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宁愿有尊严的死去,也不允许这样的侮辱。当然,我不是在宣扬自己有多高贵,我只是在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一种决绝态度。
以前曾看过一个新闻,说的是一位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子,带着行李来到大城市打工,几天过去了,身上的钱几乎用光,别说住店,就是吃饭也是问题。在饿了两天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他跑向街边的一棵树,啃起树皮来。之后我又看了下下面的评论。有人骂他老实迂腐的,有人称赞他宁愿挨饿也不偷抢的。不过在我看来,他宁愿挨饿而不做坏事,这就是一种纯朴,也是种做人的高贵品质。至少在生活里,他比那些坑蒙拐骗的人,更懂得珍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