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安全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全过程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的消费安全。特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组织培训和学习。
二、保证按相应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按照相应农产品产地标准对基地进行管理;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三、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或者销毁制度。
四、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
五、建立全过程生产管理完整档案,且按要求保存二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七、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郑重承诺: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我公司对该工程创建标准化工地进行如下承诺: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全面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达到“安全规范、施工科学、文明整洁、交通畅通、保障有力”的管理要求,确保实现零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全管理处,为常设机构。由安全员兼任“创建活动”办公室主任
三、“创建活动”范围
惠民经济适用住房三期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每一位建设者。
四、创建活动”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培训阶段要全员组织“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标准、内容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创建活动氛围。同时加大各阶段活动情况的及时宣传报道和奖惩兑现,促进创建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自评、考评、规范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阶段。项目部要严格按照 “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和考评内容,规范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三)总结、督办、完善阶段。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列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并督促规范: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等安全生产合法性证明、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等安全资质和履职情况、安全奖惩兑现等情况);
2、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含安全生产月活动及专项安全活动)、培训(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订及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提取及实施情况;
5、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含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审核、实施等情况);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配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和物质、经费、人员等准备情况;
7、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8、施工现场规范、整洁情况;
9、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整理及归类情况;
10、其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要公司督查督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承诺单位:
经理:(签字盖章)
日期: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以及“三无”商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以及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503号令、省政府3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粘贴式台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待销、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三无”商品
、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大宗商品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商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商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不合格商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商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